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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 May 值得尊重的小事
尊重这个词,对我而言最重要的一课发生在香港的一辆校车上。当时我正在那里参加一个夏令营,偶然我对邻座的一位香港同学讲了个笑话,那是一首很“课桌文化”的诗:“卧梅又闻花,卧枝会中地。若问卧石谁,卧石答春绿。”熟悉这首诗的人应该很容易就想起,这是一首给人下套的谐音诗。当时我兴致勃勃地将这首诗复述给那位香港同学,期望他明白之后,也能哈哈大笑起来。然而,当我把诗念完,那个同学却无动于衷,反而问我这诗是什么意思。我以为是因为他的普通话不好,无法理解谐音的趣味。于是,又将这首诗抄下来,讲解给他听。当我念完第一句时,他又问我“没文化”是什么意思。我不由心里暗暗笑话他的中文词汇量,便解释道:“没文化么,就是没读过什么书,没什么知识……”谁知道,他突然转过脸,一本正经地对我说:“你错了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文化,即使没读过书的人,也是有他们的文化的。我们应该尊重他们。” 这是一句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的话,听到这句话,我突然觉得很惭愧,用俗语说是恨不得钻到车子底下去。我突然发现自己若干年来,所说的尊重都是有局限的。虽然,我们从小就学习要尊重拿扫帚的“城市的美容师”,要尊重站在马路中央的警察叔叔,要尊重那些饭店的服务员,要尊重用劳动换取生活资本的每一个人。但我们所说的尊重仅仅是针对他们所做的劳动,很少涉及到他们的人,甚至他们的文化。那个香港同学没有错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文化,小学毕业和博士毕业的人都有自己的文化,学识的多少和学习时间的长短并不能决定他们文化的层次,因为他们之间的差别只存在于知识的多寡,而不在于层次的高低,他们的文化在地位上应当是平等的,都应当得到尊重。后来许多事情的发展很无奈地证实了这一点。 另一个印象深刻的故事来自我的一个学生。当时,我在宁夏担任高一的英语老师。当时班里的班长是个男生,坐在最后一排。他看上去年级比别人大很多,因此即使藏在七十多人的最后一排,也显得有些突兀。我开始很奇怪,以为是山里人的天生老相。可后来他告诉我,他初中毕业后到城里去打工,攒足了钱,才又回到学校来上学的,而当他坐进这个教室时,和我这个老师一样大,也是二十三岁,而他的周围是一群十五六岁的同学。或许是因为学习的机会得来不易,他是他们班里最用功的学生,几乎每节课后都会缠着我问问题,弄得我后来几乎一下课就要躲着他。但我私下仍然觉得他很了不起,并认为他将来会有出息。可是,到了第二学期,当我在开学时走进教室时,他却从座位上消失了,有同学告诉我,他退学了。后来,我从同学那里辗转打听到了他的消息,原来是他们家里逼迫他娶了一个媳妇,为了凑那两万块的彩礼钱,借了不少债,他回去结了婚,又出门打工还债去了。 一次我家访,顺道去了他的家里,也看到了他的媳妇。他父母听说我是儿子的老师,给我下了最好的鸡蛋面,告诉我,儿子在外打工,很久没有回家了,但打回的电话里,还常常提到要回来读书。这样的学生,这样的“民工”无法不让我尊重。后来,我听自己的许多学生说,在外打工的人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“民工”,其实都是村子里的能人,他们回到村子会因为在外闯荡过,而受到别样的尊重,而他们中的许多人所打工的地方也只是一些中小城市,如果到上海广州这样的地方,所受的待遇更高。很多高中甚至初中的学生都是放了假,就结伴出去打工,等放假结束再回来,用攒下的钱交学费。从西部回来后,我突然对民工有了别样的看法,他们很可能就是本村的精英,勇敢地出来闯荡世界,也很有可能是和我的学生一样,为了凑足学费而努力劳动。他们和我的那个班长一样,不单是学生,而更像一个值得尊敬的朋友,来获取我们的帮助。他们值得我们发自内心的尊重。 说到民工这个话题,我不太喜欢许多人在“农民工”这个名称上纠缠来纠缠去。很多人说这个名称有贬义,应当如何改如何改,以示对他们的尊重。我却认为,不断地比较这个词的高低褒贬,本身就有着某种高人一等的精英意识。似乎改改名称就可以体现出尊重。我觉得,农民工就是农民工,这个名词本身并没有高低褒贬之分,之所以有这个名称,是因为他们同属于一个群体,他们有相似的经历,遇到相似的问题,因此把他们归类,有助于解决他们普遍遇到的一些问题。而将这个词放在社会的高低刻度上来比较,本身就有意识地在权衡对方的高度,并体现着对这个词的曲解和过度诠释。 尊重一个人,不应当将他抬高或者降低,而应当将他作为一个和自己一样的平常人,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他,在他不需要过多关注时,不要刻意去做些什么,当他需要帮助时,像帮助朋友那样去帮助他,因为或许某个时候,你还会需要他的帮助。我们不应当也不能够赐予什么,我们能做的就是当别人在自力更生的道路上需要借力时,真心实意地去搀扶一把。这个道理,我想在帮助灾区的人们时依然有用。08 May 家有好女不愁嫁——读《合肥四姐妹》后胡说(2)昨天写到了两个被蹬掉的诗人,突然想起一件有趣的事,诗人在失恋后,会写些什么呢?“热恋时没有诗歌”,那么没有恋后,应该会有很多思绪需要表达吧。 想到失恋的诗,我一般首推黄仲则的“似此星辰非昨夜,为谁风露立中宵”,此句大学时得知,如今犹以为第一名句,读诗欲泣,也算是诗句的感染力吧。又翻《两当轩集》,得全诗《绮怀》十六首,与此句相关一首抄录于下:几回花下坐吹箫,银汉红墙入望遥。似此星辰非昨夜,为谁风露立中宵?缠绵思尽抽残茧,婉转心伤剥后蕉。三五年时三五月,可怜杯酒不曾消。 读诗不能解诗,只能靠感觉,一解则多了技巧,失了意境,一感则能感化内心,求其共鸣。于是读此诗,得两字:好诗。 记起前几日偶翻纳兰词,也看到过一句诗,印象尤深:别绪如丝睡不成,那堪孤枕梦边城。因听紫塞三更雨,却忆红楼半夜灯。书郑重,恨分明,天将愁味釀多情。起来呵手封题处,偏到鸳鸯两字冰。 纳兰词本就意境萧瑟,如今加上失恋的情绪,更是凄惨的紧。“起来呵手封题处,偏到鸳鸯两字冰。”人倒霉至此,只得两个字:活该。 近世最有名的失恋诗,莫过于鲁迅写的《我的失恋》: 我的所爱在山腰; 想去寻她山太高, 低头无法泪沾袍。 爱人赠我百蝶巾; 回她什么:猫头鹰。 从此翻脸不理我,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。
我的所爱在闹市; 想去寻她人拥挤, 仰头无法泪沾耳。 爱人赠我双燕图; 回她什么:冰糖壶庐。 从此翻脸不理我, 不知何故兮使我胡涂。
我的所爱在河滨; 想去寻她河水深, 歪头无法泪沾襟。 爱人赠我金表索; 回她什么:发汗药。 从此翻脸不理我,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。 我的所爱在豪家; 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, 摇头无法泪如麻。 爱人赠我玫瑰花; 回她什么:赤练蛇。 从此翻脸不理我, 不知何故兮——由她去罢。 鲁迅的不厚道,古往今来的文人中排行第一,这首诗是中国恶搞界的鼻祖。一首好端端的《四愁诗》被他搞成这副模样,难怪被当时的代理总编辑在付印之前抽掉。而鲁迅的不厚道的表现之一,便是:他的东西是不能动的。不管写得有多烂,你都得尊敬他,不然即使他不说话,他的徒弟们也跳会出来。于是这首诗终于引发了编辑孙伏园的愤怒,据说是打了代理主编一记耳光后,愤然辞职,开始创办后来很著名的《语丝》。徐志摩接替,成为了文化界一个大事件。当然也有种说法,就是这件事本身就是预谋已久的鲁迅与《晨报副刊》与徐志摩的恩怨也就开始了。 鲁迅写了这么首诗,其目的是为了讽刺当时“啊呀啊唷,我要死了”一类的失恋诗。但鲁迅其实是错怪了现代诗人,他们也能把失恋诗写得很好的。因为没有资料的收集整理,纵使我自认这方面资料的功夫还比较强,也一时找不出太多的证据,挑两首印象深刻的吧。 郭沫若《瓶》第三十一首:我已成疯狂的海洋,她却是冷静的月光!她明明在我的心中,却高高挂在天上,我不息地伸手抓拿,却只是生出些悲哀的空响。 上一篇中提到的卞之琳在1937年写过一首《灯虫》,不引用全诗了,其中有两句是:赞美吧,芸芸的醉仙/光明下得了梦死地,也画了佛顶的圆圈!/晓梦后看明窗静几,待我来把你们吹空,像风扫满街的落红。我在一篇论文中认为这首诗是诗人经历了佛家的幻灭后,实现的精神涅磐,现在看来,他经历的不仅仅是佛家的幻灭,也是阿芙罗荻忒的幻灭。 至于戴望舒,他的《雨巷》也多少有些对爱情的怅惘(也有人说这诗是有关革命理想的),他靠这首诗成名,却倾其一生,反对这首诗所代表的诗歌中的音节美,不能不说是个充满悖论的人生。 家有好女不愁嫁——读《合肥四姐妹》后胡说(1)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的人,大半会成为八卦的爱好者,其探究的专业程度不亚于如今的狗仔队。知道陈独秀为了什么绯闻被开除文科学长么?知道在萧军萧红搬过几次家,分别住在哪儿么?知道丁玲拿到第一笔耗费后,沈从文陪她去买了什么古怪的东西么?去问现当代文学的研究者吧,他会告诉你正确的答案。如果有人能写一部《中国现代文学八卦史》,那将一定十分精彩。 无疑,和某些人相比,张家四姐妹还是比较正常的。但如果谈腻了徐志摩、郁达夫、胡适、梁实秋等人的风流韵事,张家四姐妹倒是很值得八卦一下的。虽然这四个姐妹没有什么文坛大名,但她们与文学、昆曲、国学的关系,却绝不亚于那些作家名角。 对这四姐妹的接触,并不是从最有名的沈从文的老婆张兆和开始的,而是源于一个叫卞之琳的诗人兼翻译家。1936-1937向来习惯于将杂七杂八的东西丢进诗里揉成意境,并喜欢没事“在桥上看风景”的卞之琳突然写起了爱情诗。这让后来的研究者很是兴奋,因为终于发现这个诗人还是吃点人间烟火的。诗不多,寥寥几首,但都颇有些回味之处。特别是那五首无题诗,写得尤其踏实,淋漓尽致的表现出了一个恋爱的人等待女朋友到来时的感受。尤其是最后一节,他写道:“世界是空的,因为是有用的,因为它容了你的款步。”意思简单明了,前面的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,“你到了,世界就完整了。”一句话,把佛家的“四大皆空”,道家的“无之以为用”都夹杂在一起,最后落到女朋友的脚步上,这马屁拍的,建议写不出情书的同学看一下,这个是一个很好的范文啊。 为什么卞之琳会突然写起情诗来了呢,因为这个时候,他遇到了张家四姐妹中年龄最小的张充和。说起他们的认识,并不是写诗的1937年,而是更早的1933年,地点:张充和的姐夫沈从文的家里。但这个爱情故事直到1936年才正式登场,直到1937年谢幕。两人之间暧昧了一年多,最终没有结果。用卞之琳的话说是:“在一般的儿女交往中有一个异乎寻常的初次结识,显然彼此有相通的‘一点’。由于我的矜持,由于对方的洒脱,看来一纵即逝的这一点,我以为值得珍惜而只能任其消失的一颗朝露罢了。不料事隔三年多,我们彼此有缘重逢,就发现这竟是彼此无心或有意共同栽培的一粒种子,突然萌发,甚至含苞了。我开始做起了好梦,开始私下深切感受这方面的悲欢。”最后,张充和嫁给了美国汉学家傅汉思,而卞之琳直到45岁才结婚,估计和这段无疾而终的爱情有关,说是他是苦恋也差不多。 不知道为什么,每每提到卞之琳,我总想到他的一个好兄弟,另一个不幸的诗人——戴望舒。戴望舒就是那个写“撑着油纸伞,独自彷徨在悠长,悠长又寂寥的雨巷,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地结着愁怨的姑娘。”的《雨巷》诗人。戴望舒在上海期间,认识了施蛰存的妹妹施绛年,两人热恋过。据说分手原因是戴望舒回国,两人两国恋不得。而坊间还有种说法,雨巷诗人戴望舒虽然模样周正,但是个麻子脸(这在现在流传下来的黑白照片中是看不出来的),所以后来导致分手。戴望舒后来娶了穆丽娟为妻,成了新感觉派著名作家穆时英的妹夫。 有此看出,现代文学这个圈子实在很小,七七八八都是能搭上关系的,还是圈子决定一切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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